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征集廉政文化作品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征集廉政文化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初赛。由本校参照大赛规则自行组织。参赛作品于8月20日前报送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每个项目选送2项报送省教育部门。

2.复赛。由省教育部门参照大赛规则组织实施。参赛作品于9月15日前,按照作品形式分类报送至决赛承办单位。每个项目选送10项报送决赛承办单位。

3.决赛。决赛由大赛承办单位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天津大学4所高校分别负责组织,教育部思政司、监察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决赛时间定为9月16日至9月30日。

1.表演艺术类。包括语言类、歌舞类和戏曲类作品。决赛由大连理工大学负责组织。

2.书画摄影类。包括硬笔书法、软笔书法、绘画作品和摄影作品等。决赛由郑州大学负责组织。

3.艺术设计类。包括平面设计、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雕塑、篆刻、陶艺等艺术设计作品等;大赛单独设立廉政文化大赛主题设计项目,含大赛主题文案、宣传标语文案设计等,每省(区、市)可报送10项(不计入艺术设计类作品数)。决赛由湖南大学负责组织。

4.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决赛由天津大学负责组织。

大赛按照所设4个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含廉政文化作品大赛主题设计项目),并结合各地高校组织参与情况及成绩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大赛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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